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今在高院續審,今傳召負責繪畫旺角現場草圖的警員曾銘斌。警員供稱2008年加入行動處特別職務隊第一隊,為佔旺清場行動負責制作亞皆老街至登打士制的現場草圖。他表示從案件主管、警方拍攝的影片、警方證人口供、執達主任宣讀禁制令的位置,繪畫出障礙物、店舖、警方高台及喇叭擺放的大約位置。他同意清場日現場情況會有變動,有人會把障礙物搬來搬去,草圖有機會不是準確的。
警員指草圖不能顯示警方推進的路線,他只是盡量協助繪畫草圖,沒有說明清楚障礙物的定義,他認為比較難拆除的屬障礙物,如綑綁的鐵欄、拖板,現場垃圾和旗幟則不算,一些現場人士留下的帳篷也沒有繪畫在內。
辯方代表律師為鄧鈞堤大律師。辯方依據清場日11時15分的錄影片段,指出有在場人士清除帳篷,如果他們一邊向前行走一邊沿路清除地上物品,是有機會不知道障礙物的位置。曾警員同意這說法。
高院下午傳召高級督察徐詠茵確認證人誓章內容,包括證物處理、DVD錄影帶、執達主任詹鳳玲修正口供。另外警隊談判專家張健斌確認有份參與清場行動,負責呼籲公眾有秩序離開,不要反抗警員,他指當時人群行得不算快,不肯定有示威者自願清走障礎物。
控方指下周有機會完成傳召控方證人,案件下周一續審。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1:51
更新時間: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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