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擔任合夥人的律師行,被指於1996年代表一名曾患精神病的男客戶向醫管局索償,但當時違約和疏忽,男子2015年入稟高院索償。案件在高院聆訊,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男子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訴說:「醫生做錯手術令我瞓唔到,又畀何俊仁激親我,佢講完啲嘢令我喊完又喊,令到我癲咗」,司法常務官一度考慮將本案改列人身傷亡訴訟,惟其狀書並非指控這些事,而是被告一方沒有講清楚與醫管局和解條件,以及沒有了解原告個人狀態,便簽約同意和解,故不更改案件類別。案件將會押後至明年1月12日再作案件管理會議。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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