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紀錄、曾有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等案底而被判監的前女教師,再涉於上門補習時在學生家中偷竊,又曾假稱自己是學生的學校英文教師,向家長指其子女英文差,可為小孩額外補習;又於應徵補習老師時向補習社東主隱瞞有案底,更涉在應徵期間偷取學生登記冊。前女教師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以欺詐手段獲得利益等共7項控罪,還柙至8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精神科報告。
被告劉靜兒擁教育學院的學士學位,她於2012年起患有精神病,2015年8月就她其他的案件出獄。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不受病情影響過往雖曾於2012年入院治療,但現時病情穩定。
辯方續指被告兩月前因本案而還柙期間已拿取過精神科報告,故她現在希望法庭不要索取過精神科報告,指她非常抗拒入小欖治療中心,此事亦會為她帶來衝擊。惟法官認為若她犯案時受病情影響,量刑一定會有分別,而且不認為她透過辯方說自己沒有問題、及早前索取的報告會對法庭有幫助。被告聽到後只哭着搖頭表示「我唔想去小欖呀」。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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