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公司前助理項目經理,涉嫌串謀使自己收受共約43萬元非法回佣,以推薦將屯門友愛邨友愛商場的電力工程及電線系統翻修工程,分別分判予兩間電機工程公司,遭廉署起訴。47被告張志洪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法官押後判刑至7月21日。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碩士學歷,任助理項目經理,月入3萬元,是家中支柱;又有睡眠窒息病、心臟疾病及腿部有站立的問題。辯方續指案件嚴重,但並非最嚴重,因案件只涉一宗工程;被告感後悔,第一時間認罪,且願意向僱主賠償37.9萬元,亦呈上求情信,並指他已無法再在行業內工作,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惟法官不同意今次是單一事件,認為被告有周詳計劃欺騙僱主,利用職權在超過一年間犯案;法官亦指不接納辯方求情所指,被告是因僱主未有按承諾給他足夠的花紅,他才衝動下犯事。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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