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在特首選舉在亞博館遺失2部載有378萬名選民個人資料的電腦,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收到約30宗投訴,希望公署展開調查,但基於公帑運用原則,已有私隱專員公署及選管會跟進,所以申訴專員公署不會展開主動調查,但有同選管會開會跟進並作出建議。
她批評選舉事務處各層級包括管理層處事因循大意,只跟從過往特首選舉做法,完全沒有人提出質疑,違反常理將載有全港選民個人資料的電腦帶去亞博館,只為核實約1200名選委的身分。
她又批評,選舉事務處對資訊科技保安問題掉以輕心,忽略了亞博館作為後備場地的資訊保安的重要性,保安危機意識薄弱。
公署敦促選舉事務處汲取教訓,盡快落實政制事務局、私隱專員公署及選管會報告的改善建議,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對於選舉事務處在去年特首選委提名期結束後,拒絕傳媒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查詢12個自動當選界別中選委的提名人姓名,表示查閱期過後使用提名資料,會違反私隱原則。申訴專員接獲投訴,裁定投訴成立,但選舉事務處仍拒絕披露,認為選舉結束及已過了公眾查閱期。
劉燕卿表示,早前才知悉選舉事務處未有採納其建議,會繼續了解。助理專員唐建生亦指,提名人的資料在公眾查閱期已公開,不明白為何選舉期結束就不能夠查詢提名人姓甚名誰。
事實上,申訴專員公署今年接獲多達85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是歷來最高記錄,當中16宗涉及政府部門無理拒絕提供市民要求索取的資料。 劉燕卿指,相關投訴涉及各部門,部分是過了時限仍未能提供資料,有些部門錯誤以為是內部資料或以需要得到第三者同意為由,錯誤拒絕查詢者要求。
建立時間:11:20
更新時間:17:59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