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尖子女宿舍偷拍 官予機會改過判感化令18月

2017-07-17 11:28

港大精算尖子學生涉去年於女宿舍房間中放置攝錄機偷拍女同學,早前承認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鑑於被告年輕,又指重犯機會低,故判感化令18個月及繳交堂費500元。 裁判官錢禮認為21歲被告夏健祺被告年輕,而且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可從中學到教訓,故判18個月感化令,期間生活作息需由感化官安排。辯方指被告願意接受感化,家人亦支持決定,希望裁判官給他一個機會。 21歲被告夏健祺為港大精算系學生,學業一直名列前茅,活躍於宿舍活動。辯方早前提交精神報告及心理報告,報告中指被告有抑鬱症徵狀,可能由於被告的實習工作及專業考試壓力所致。 法庭記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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