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尖子女宿舍偷拍 官予机会改过判感化令18月

2017-07-17 11:28

港大精算尖子学生涉去年于女宿舍房间中放置摄录机偷拍女同学,早前承认3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鉴于被告年轻,又指重犯机会低,故判感化令18个月及缴交堂费500元。 裁判官钱礼认为21岁被告夏健祺被告年轻,而且没有案底,重犯机会低,可从中学到教训,故判18个月感化令,期间生活作息需由感化官安排。辩方指被告愿意接受感化,家人亦支持决定,希望裁判官给他一个机会。 21岁被告夏健祺为港大精算系学生,学业一直名列前茅,活跃于宿舍活动。辩方早前提交精神报告及心理报告,报告中指被告有抑郁症徵状,可能由于被告的实习工作及专业考试压力所致。 法庭记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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