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進入國際黑客組織「匿名者」(Anonymous Asia)的網頁,透過電腦在16秒內向上海商業銀行網站發動逾6600次網絡攻擊。男生早前在裁判法院裁定刑事毀壞罪成,被判接受感化15個月。中大生今在高院就定罪提上訴,其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不能推斷只有中大生的電腦使用涉案的路由器,警方沒有檢查該路由器有無密碼,其他電腦都可能使用該路由器。
律師指,發動攻擊的連結不等於中大生電腦的連結,極其量只能證明是路由器的網絡協定位址(ip address),因為發動攻擊的連結,與中大生的電腦中瀏覽紀錄的連結不同。而且原審盤問時沒有問過兩個連結是否自動連繫。陳廣池法官則指,使用者點擊連結時無論如何都不會彈去「動新聞」或「明報」。當使用者知道進入網頁後能達到既定效果,就不用知道背後如何操作。案件下午續。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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