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姨丈於去年7月17日出席設在尖沙嘴The One商場酒樓姨甥女嬰孩百日宴時,先用力箍年輕姨甥女的頸,繼而在姨甥女抱嬰孩拍照時,從後撫摸姨甥女胸部長達1分鐘,及後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被告兩項罪名成立,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總共6星期及兩天。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呈上的兩封由被告兒子和女兒撰寫的求情信力證被告體貼及關懷後輩。背景報告形容被告自食其力和顧家盡責。求情信披露被告自幼孝順,被告母親是長期病患者,要打針食藥,加上被告年事已高又無犯事紀錄,因此希望予以輕判。
裁判官梁嘉琪考慮被告初犯和控罪性質,以及閱讀背景報告後及案情的整體性,判以總共六星期兩天的監禁。
法庭記者:劉几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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