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站諮詢顧問有限公司一名經紀顧問涉在2014年一宗教育中心易手交易,向客戶謊報一間教育中心的最低售價為54萬,但該教育中心實以43萬求售,以賺取差價。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指案情嚴重,涉及被告誠信問題,但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判24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林希維指出,24歲被告伍思聰欺瞞買賣雙方的行為是「呃兩邊」。雖然伍最初沒有認罪,但及後承認控罪,反映被告臨危勒馬。考慮其背景良好,又繳還欺詐得來的7萬多元,故採納社服令報告的建議。又指一般160小時社服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故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林官最後勸勉伍,指個人努力雖很重要,但誠信更重要。
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10月1日至10日期間,向客戶報稱灣仔一間英語教育中心之最低售價為54萬,但該教育中心實際以43萬出售。被告扣除佣金後牟利7萬8千元。
法庭記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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