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壹週Plus》及受訪者遭灝天貴金屬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誹謗,灝天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他們繼續作出誹謗言詞,並向法庭提出要求加重及懲罰性損害賠償。
原告灝天貴金屬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Lo Man Hon及《壹週Plus》。入稟狀指,首被告是原告其中一名顧客,於今年7月接受《壹週Plus》訪問時,說原告做生意的手法不誠實,原告認為屬誹謗言詞,而首被告當時是知道《壹週Plus》會轉載和重覆該些說話至網頁上,有關文章於7月4日轉載至網站。原告指誹謗言詞嚴重損害其商業聲譽,及貶低其業務,要求禁制及賠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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