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指正構思基因改造食物需經評估才可出售

2017-07-11 16:26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局方初步構思,如果基因改造食物開發商,有意在本港市場銷售基因改造食物,須先向食物安全中心提出申請。 陳肇始表示,食安中心會評定相關食品,確保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所訂立的原則和指引,並通過安全評估,才可以在香港出售。 陳肇始指食安中心於06年已經發出《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並一直鼓勵業界以自願性質推行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如果將標制度改為強制性,便需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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