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部分旅客外遊會帶備大量現金旁身,須提防成「機艙老鼠」獵物。警方今年頭半年接獲四宗機艙盜竊案件,涉款約九萬元。機場警區指近年「機艙老鼠」轉移落手航班目標,多棄短途取中、長途機,趁機艙燈暗時遊走機艙在行李櫃偷取他人財物。警方建議旅客為手提行李上鎖,重要財物跟身,警方會與航空公司保持聯繫,助空中服務員保持警覺,盡力防止機艙盜竊案發生。
一七年首六個月,機場警區共接獲四宗機艙盜竊舉報,涉及款項約九萬元,去年同期則有十一宗,涉款高達三百萬元,去年全年共二十二宗。
總督察鄭美儀提到,六至八月暑假等長假期間有較多旅客出門,均是機艙盜竊案的高峰期。
她指,以往「機艙老鼠」多選擇從東南亞等地來港的短途航班下手,隨警方力打擊,「機艙老鼠」取態轉變,改為多在由歐洲、中美洲等地來港超過五小時航程的航班上,先假裝在艙頂的行李櫃擺放行李,待機艙燈光轉暗,「大家睡了就落手」,潛往其他行李櫃假扮拿取自己的行李,實際偷竊他人財物如現金、珠寶、手表、手機等。
「機艙老鼠」一般隨機挑選目標行李下手,經濟艙、商務艙等的行李亦可能成目標,疑人屬不同國籍,警方暫未發現涉集團式行動。
督察謝浚林補充,部分從歐洲等大型中轉站來港的客機上,出現「機艙老鼠」機會較大。
去年十二月,一名四十二歲中國籍男子於一班從埃塞俄比亞來港的航班上,從行李櫃他人的背包內,偷去約六百元美金、約八百元人民幣、約五萬元烏干達先令、約三萬元坦桑尼亞先令及約一千元韓圜。
受害人發現後即作制止並通知機組人員,力保不失。警方控告疑犯「在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在區域法院判罪名成立,判入獄一年。
機場警區主要罪案趨勢 :
罪案種類 2017年1至6月(宗)
涉及違禁品案 150宗
機艙盜竊案 4宗(涉款約9萬元)
店鋪盜竊案 88宗(58人被捕)
整體罪案數目 32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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