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  岑敖暉向法庭表示無限歉意

2017-07-06 11:11

2014年佔領運期間,示威者佔領旺角彌敦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事後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今早10時在高院開審。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早前預審時其律師代表指兩人擬認罪,並擬於今天求情。 岑敖暉當時21歲,他曾擔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幹事會外務副會長,前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副秘書長,就讀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系,當時不是任何政治組織的成員。他關注社會時事、香港的未來、爭取普選、言論自由及三權分立,尊重法治,過往無犯類似案件。當時他認為人大831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感到失望,港府及中央不回應市民訴求,他作為學聯成員有責任走出來。 當日上街他想釐清一件事,就是示威者在街頭示威是否違法,他為了保護示威者的安全,用大聲公不斷問誰是在場代理人,當時與黃之鋒、黃浩銘、司徒子朗在一起,他個人沒有反抗警察的拘捕。現明白他的行為在一定程度做成阻礙,向法庭表示無限歉意。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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