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汲水門大橋案 路政署索償122.5萬維修費 2017-07-03 12:52 律政司代表路政署入稟高院,索償122.5萬,用作維修汲水門大橋的損壞。 Previous Next 汲水門大橋在2015年10月23日晚上遭船撞,令青嶼幹線癱瘓兩小時,涉事拖船「永照12」船長黎木喜,及拖船船東公司早前已認碰撞汲水門大橋的票控控罪,黎木喜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而拖船公司永業則罰款1.5萬港元。 律政司今代表路政署入稟高院,要求船長黎木喜及拖船東主永業機器工程有限公司賠償122.5萬,用作維修汲水門大橋的損壞。 法庭記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遼寧號訪港 2000個籌中午前已派完 下一篇 病房滑倒受傷 女子向養和索償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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