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助理涉今年2月独留2只饲养逾10年的贵妇狗于一单位10日,期间断水断粮。地产经理收到单位发出臭味的投诉后遂上门查究,发现单位内卫生恶劣,两狗倒于笼内,遂报警处理。被告承认残酷对待动物及没有牌照管有狗只两罪。辩方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被告于去年离港时委托同行代为照顾狗只,但同行其后失联。裁判官表示不采纳被告解释,判监2个月,剥夺被告对贵妇狗的拥有权。
裁判官香淑娴原本希望听取进一步证词,但被告陈思哲于休庭后不肯出庭作供。裁判官表示,不采纳被告说词,认为被告于1月时已知其友人没有缴交租金,理应推断到友人没有照顾狗只。又指斥责陈没有尽作为狗主的责任,因案情严重,狗只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环境及狗只健康情况均骇人,故判监2个月,剥夺被告对贵妇狗的拥有权,同时拒绝被告的上诉申请。
辩方今早于庭上作进一步求情时指,37岁被告于去年11月已支付一名旅游巴司机同行1万8千元,作为照顾狗只及代缴租金的费用,并每星期致电同行2至3次确认状况。但到今年1月时,同行突然失联,其后一直疏忽照顾其狗只,而干犯控罪。
案情指,37岁被告陈思哲为私人助理,其租住单位的负责地产代理于今年1月因被告欠租而联络被告,惟被告称自己不在港。2月代理收到多个关于该单位的投诉,遂上门并揭发事件。
法庭记者:李芷恩
更新时间: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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