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印發《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廣州市花都區率先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力爭5年內通過制度、組織、市場、產品、服務、保障措施等領域的創新探索,試驗區綠色融資規模較快增長,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於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基本建立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通知指出,支持港澳地區機構投資者,按程序在試驗區內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業務,參與境內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綠色創業投資基金投資。(ms)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