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就囚犯剪髮政策提上訴 獲批准暫緩執行令

2017-06-26 12:25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2011年衝擊立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服刑4星期,入獄時遭懲教剪掉長髮,令他一夜間由「長毛」變「短毛」。他在2014年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署方規定男犯人必須剪短髮的工作守則,高院法官早前裁定長毛勝訴兼得訟費,命令判決於今年6月1日生效,讓懲教署考慮補救措施。懲教署今申請暫緩執行該判決,署方指已經提出上訴,因關而執行判決或影女性在囚人士權益及頭髮長度引致的安全問題等。法官今批准申請,考慮到署方需時處理管理問題,包括訂立囚犯頭髮的標準、訓練及教育員工執行等,有關命令延至2018年3月或在上訴庭判決之前再處理。 署方代表鮑進龍資深大狀指,已排期於明年1月3日至4日進行上訴,故有需要暫緩判決,而且申請人只代表小部分的男性在囚人士利益,囚犯剪髮政策亦牽涉龐大行政問題、女性囚犯權益問題。 潘熙資深大狀提到梁國雄現時是一宗地院的案件的被告人,如要入獄服刑,再次面對剪髮問題,今次判決會否對他影響?法官指如果他入獄,署方要求他剪髮,再交由他決定上庭提出申請,屆時再開庭聽取署方立場。雙方律師均笑稱,「法律公義的大門永遠為梁國雄而打開」。 潘熙資深大律師也詢問法庭,需否為梁國雄頒發一個特別命令,雖然他在司法覆核案獲勝,如他再入獄就免除他不用剪去長髮,法官坦言說法十分奇怪(very strange),如果他再入獄,可以就剪髮問題再申請,但法官不能幫他決定,必須聽取署方的解釋。潘熙笑稱梁國雄不可以享受勝訴的成果,情況十分有趣,法官則笑稱「你假設梁國雄要再入獄亦十分有趣,你認為他於區院的案件一定會輸嗎?」。法官最終拒絕頒出有關命令。梁國雄以法援進行今次官司,而訟費暫時保留。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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