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約300磅的32歲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於2014年6月接受抽脂療程後喪命,涉事女醫生關孝孜早前被票控一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罪,關鍵證物紀錄冊案發18個月後才交警方,經審訊後去年2月獲判無罪釋放。有意成為李嘉瑩遺產管理人的兩名代表,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女醫生及涉案中心等人索償。
原告黃玉愛、朱曉晴(由朱俊樺代表),被告依次為重生植髮中心有限公司、劉寶珊、周紹文、女西醫關孝孜。入稟狀透露,根據《致命意外條例》提出索償,原告指李嘉瑩在接受由關孝孜負責的抽脂療程後死亡,有關療程在重生植髮中心有限公司進行,而劉寶珊及周紹文是公司的擁有人。原告指告被告疏忽及違反合約,做成李嘉瑩死亡。未有透露追討金額。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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