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因2011年冲击立会递补机制论坛被判服刑4星期,入狱时遭惩教剪掉长发,令他一夜间由「长毛」变「短毛」。他在2014年入禀提司法覆核,挑战署方规定男犯人必须剪短发的工作守则,高院法官早前裁定长毛胜诉兼得讼费,命令判决于今年6月1日生效,让惩教署考虑补救措施。惩教署今申请暂缓执行该判决,署方指已经提出上诉,因关而执行判决或影女性在囚人士权益及头发长度引致的安全问题等。法官今批准申请,考虑到署方需时处理管理问题,包括订立囚犯头发的标准、训练及教育员工执行等,有关命令延至2018年3月或在上诉庭判决之前再处理。
署方代表鲍进龙资深大状指,已排期于明年1月3日至4日进行上诉,故有需要暂缓判决,而且申请人只代表小部分的男性在囚人士利益,囚犯剪发政策亦牵涉庞大行政问题、女性囚犯权益问题。
潘熙资深大状提到梁国雄现时是一宗地院的案件的被告人,如要入狱服刑,再次面对剪发问题,今次判决会否对他影响?法官指如果他入狱,署方要求他剪发,再交由他决定上庭提出申请,届时再开庭听取署方立场。双方律师均笑称,「法律公义的大门永远为梁国雄而打开」。
潘熙资深大律师也询问法庭,需否为梁国雄颁发一个特别命令,虽然他在司法覆核案获胜,如他再入狱就免除他不用剪去长发,法官坦言说法十分奇怪(very strange),如果他再入狱,可以就剪发问题再申请,但法官不能帮他决定,必须听取署方的解释。潘熙笑称梁国雄不可以享受胜诉的成果,情况十分有趣,法官则笑称「你假设梁国雄要再入狱亦十分有趣,你认为他于区院的案件一定会输吗?」。法官最终拒绝颁出有关命令。梁国雄以法援进行今次官司,而讼费暂时保留。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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