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無業漢黃德銘每當凌晨就在沙田及旺角的便利店犯罪,去年9月底數次持刀衝入便利店搶劫,到10月又再企圖搶劫,聲稱要只為求財,不會傷害店員,揚言「江湖救急先打劫」。黃德銘今在高院認罪,因需時考慮判刑及處理賠償,押後明天判刑。
43歲被告承認兩項搶劫及兩項企圖搶劫罪,去年9月24日凌晨戴太陽眼鏡及口罩,持刀進入沙田新田圍村一間便利店,要店員交出所有500元紙幣。同日又在旺角便利店打劫。兩次罪行取得10780元,而有毒癮的被告已花光金錢。在9月30日及10月1日,被告再企圖搶劫失敗。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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