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洲戒毒中心2名自願戒毒者涉嫌於去年虐待一隻唐狗。其中一名涉案戒毒者馮志凱,承認有份將唐狗推下山坡,並射水兩至三分鐘直至唐狗失去知覺,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監禁3個月,而涉案另一戒毒者仍然在逃。
26歲被告馮志凱的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與父母,姊妹及一隻貓居住,性格易受人影響,沾染毒品後經常負債累累,四度被控管有危險藥品。案件中被告只有拍打唐狗,並沒有參與處理屍體。
裁判官指,因涉案另一人仍然在逃,只能依賴被告口供判刑。裁判官又指,香港是文明社會,對生命重視及尊重,故須判處有阻嚇性的刑罰,考慮到被告認罪,故扣減刑期至3個月。
法庭記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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