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一名老漢去年在嫖娼過程中昏迷,賣淫女及旅社老闆經簡單施救後認為他已經死亡,不但沒有報警,更於深夜將他丟棄於河中。事後經法醫鑑定,該男子乃溺水死亡。案件上周宣判,兩人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監3年及11年。
去年9月18日下午,鍾姓老漢到韋某經營的旅社嫖娼,在與王某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鍾某突然昏迷,口吐白沫。韋某和王某對鍾某急救了一分鐘,用牙籤插進鍾某的尾椎,見他無反應,便判斷已經死亡,由於心裏慌亂,漏夜把鍾某抬到水壩,推下水中。鍾某遺體後來被發現,經鑑定為溺水死亡。警方追查後,把韋某和王某拘捕。
檢方認為,韋某、王某的行為觸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韋某長期為他人提供賣淫所需的房間與床鋪從中牟利,觸犯容留賣淫罪。法院最終判處韋某有期徒刑11年,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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