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一名老汉去年在嫖娼过程中昏迷,卖淫女及旅社老板经简单施救后认为他已经死亡,不但没有报警,更于深夜将他丢弃于河中。事后经法医鉴定,该男子乃溺水死亡。案件上周宣判,两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监3年及11年。
去年9月18日下午,锺姓老汉到韦某经营的旅社嫖娼,在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过程中,锺某突然昏迷,口吐白沫。韦某和王某对锺某急救了一分钟,用牙签插进锺某的尾椎,见他无反应,便判断已经死亡,由于心里慌乱,漏夜把锺某抬到水坝,推下水中。锺某遗体后来被发现,经鉴定为溺水死亡。警方追查后,把韦某和王某拘捕。
检方认为,韦某、王某的行为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韦某长期为他人提供卖淫所需的房间与床铺从中牟利,触犯容留卖淫罪。法院最终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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