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控方开案陈词:被告违职责值得被控刑事

2017-06-20 13:05

DR医学美容集团于2012年10月发生的严重夺命医疗事故,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进行开案陈词。 控方指3名女士在健康状态下没有需要接受用以治疗癌症的CIK/AI(细胞因子诱导杀手细胞/应用免疫)治疗,本港医学界亦不会运用CIK疗程,只是在研发阶段,以及需要专业人士监控下进行。更重要的是,第一被告周向荣在事主接受疗程3日后,即2012年10月6日,周在记招上声称CIK用以治疗癌症及仍在研发阶段,反映周明知CIK只属理论阶段,没有证明显示其有效性。 控方质疑数点,第一,为何死者在健康情况下接受疗程,第二,死者支付巨额得到甚么好处?事实上没有任何效用。第三,为何,从抽血提炼后再注射在体内的针被细菌感染?谁人应该负责任?控方认为被告均是违反职责,以致死者过世。 控方指陪审团也许质疑,为何这宗不是民事索偿案件,为何对3名被告控以是刑事罪行,更是误杀罪。控方认为被告均是违反职责,其责任远超于民事索偿案件,They deserve for the charge with the criminal offence(他们值得被控以刑事罪行)。 控方强调CIK疗程纯属临床实验阶段,而且无需要对3名女士进行该疗程,更指2012年2月即事发前8个月DR集团才开始研发。医生有责任向病人清楚及准确解释疗程风险,以病人的利益著想,但DR集团没有足够知识,疏忽向病人披露资料。 控方解释资料指,血液含有红血球、白血球及血小板。 白血球的种类包括树突状细胞(dendritic cell)、自然杀手细胞(natural killer cell)、T-淋巴球(T-lymphocytes,T-细胞T-cell)等,T-淋巴球正是DR集团销售的血液培养之一。而红血球能将氧递送到身体其他地方,红血球及血小板不含细胞核。而专家证人将会作供解释,增加白血球细胞无助正常人体的健康。 涉案的CIK疗程主要先抽取病人血液,利用机器将血浆内白血球淋巴细胞分离,加以浓缩,再在实验室内于细胞加入生长激素,存放在37度接近人体温度的环境,经过约14天的细胞培养,细胞以倍数激增。如果培养过程不慎,会出现细菌感染情况。其后再以盐水将细胞稀释成输送液状态,注射输入病人身体。 3名被告分别为62岁的DR集团拥有人及实际控制人周向荣、负责配制CIK/AI疗程产品的32岁陈冠忠、以及35岁注册医生麦允龄。 法庭记者:方嘉欣 建立时间:11:15 建立时间: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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