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騷亂,其中9名被告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代表被告霍廷昊的辯方大律師,向警員李卓強指出,第2、3份的會面紀錄全是由他編製出來,李對此否認。
警員李卓強今繼續於庭上作供,李於辯方盤問下,否認當時是趁霍意志薄弱下的情況下錄取口供。辯方又指於會面紀錄中,霍曾稱「我見啲人掉得咁過癮,我咪跟住掉囉!」、「當時有10幾個警察一字排開,拎住啲盾牌企係到,我無掉中警察,有人掉中,(警察)仲跌左落地」等說話是由李編製出來,李一概否認。
案發時為東九龍總區重案2B隊的警署警長何長添供稱,於去年2月11日奉召到霍位於大埔的住所進行搜屋,其後將霍帶回旺角警署。辯方指出,當時何曾到會議室內,向正在錄取口供的霍稱「同我認曬佢,唔使我伙記招呼你呀嘛?」,何否認。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3:34
更新時間: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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