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司機涉危駕 官指控罪嚴重勸被告認真處理

2017-06-13 12:56

長沙灣興華街西及深盛路交界,去年4月23日發生私家車和電單車相撞意外,涉案45歲私家車司機麥志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押至7月25日再訊,以便被告向警方索取文件和聘請私人律師。被告獲准以3千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 被告麥志冲被控去年4月23日在興華街西與深盛路交界危險駕駛私家車。裁判官指出,控罪性質「十分十分嚴重」,一經定罪可能判監,勸喻被告要認真處理。 早前有報道指,被告是一名休班警,但是今日控罪書和庭上均沒有透露被告的職業。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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