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色魔落網後仍遭警方扣查,舊同學形容他性格陰沉,缺乏社交,過隱蔽生活,在初犯被判刑六年半仍不悔改,疑有人格障礙,應要接受適當治療。
28歲疑犯林X文,家住屯門兆康苑。據與他相熟的同學稱,阿文讀書成續一般,喜歡打籃球,主要打三分球,覺得他性格較陰沉,阿文曾對朋友講,喜愛大胸的女性。阿文讀到中四時便轉往私校,未有升讀中五,之後與相熟同學沒再聯絡。
2011年,當年22歲無業的阿文,於6月12日晚上,在屯門區內跟蹤一名女子返住所樓層,突然從後捉住對方手臂有所企圖,女事主呼叫嚇退他。
同年6月14日下午,阿文在區內跟隨一名22歲少女返另一幢大廈,搶走其手機,更以鎅刀挾持女事主往後樓梯自瀆,把精液遺在女方嘴和胸口後逃離,警方掌握到阿文被閉路電視拍下的容貎,四日後他被機動部隊警員認出拘捕。翌年,阿文出庭應訊,法官指他無精神病,判阿文入獄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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