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三月在機場博覽館,遺失載有全港300萬名選民資料的電腦。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指選舉處對個人資料私隱保障認知及警覺性不足,指引欠缺清晰,亦沒有採取可行步驟確保選民的個人資料受保障。私隱專員已向處方送達執行通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選舉處的加密工夫有不足,但因涉及技術及政府內部加密做法,未有進一步闡述。他同意電腦專家指資料外洩的風險低,但認為選舉處在密碼設計、由誰人持有密碼等問題上有粗疏。
對於有指因電腦未能連線上網而無法銷毀電腦內資料,黃繼兒指該電腦並無可遙距刪除資料的設計,亦同意未能上網是其中一個因素。
被問到能否進行懲處,黃繼兒表示,其權限是在調查後向不符合條例者發出執行通知,如不遵守有關通知才可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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