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上月表示,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檢討並確定183間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用途。發展局局長馬紹祥出席立法會回覆議員查詢時表示,在已檢討的183幅空置校舍用地中,七成以上的用地小於0.3公頃,面積相對細小,不少亦坐落於較偏遠的鄉郊位置,而且缺乏交通和基建配套設施,只有18幅空置校舍用地適合用作房屋發展。
他續指,另有137幅建議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空置校舍用地,大部分位於現有「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的建築群中或高密度房屋發展附近,考慮到用地位置、土地用途兼容性,及地區對社區設施的需求等因素,這些用地適合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而當中32幅亦已撥予相關政策局、部門或非政府機構作相關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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