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公布,沙田街市一個海鮮檔的鮮蝦樣本驗出微量禁用獸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根據該商戶提供的資料,涉事批次已沒有存貨。中心會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察計劃,在沙田一街市檔戶抽取上述鮮蝦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含量為10億分之15。
發言人指,硝基呋喃是一類化學物質,有廣泛的抗菌性。雖然有證據顯示硝基呋喃可能令動物患癌,但現階段仍未有足夠資料確認硝基呋喃會令人類患癌。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物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認為食物規管當局應設法避免食物含有若干種類的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餘,目前多國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硝基呋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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