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前副省長劉志庚受賄逾9817萬元人民幣 被判無期徒刑 2017-06-01 10:46 劉志庚。新華社圖片 Previous Next 廣西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昨日公開宣判,廣東省前副省長劉志庚受賄逾9817萬元人民幣罪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劉志庚當庭表示服判及不上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心情無法平復難面對患者 林奕含父診所續停診 下一篇 24歲碩士生嫖上57歲的她 警罵「可當你媽了」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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