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前副省長劉志庚被控受賄近億元

2017-02-24 22:28

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受賄案今天在廣西南寧開庭。劉志庚被控收受多家企業的賄賂,合共9817萬元(人民幣,下同)。起訴書透露,行賄者包括潮汕籍壽險大亨張峻。去年初,有傳張峻被調查,失聯至今。 現年60歲的劉志庚是廣東興寧人,歷任深圳龍崗區區長、區委書記、清遠市長、東莞市長、市委書記。2014年,央視披露東莞色情氾濫,由此掀起掃黃風暴,已身居副省長的劉志庚深陷漩渦,被指是「性都」的幕後保護傘,一年多後被免職調查。 廣西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指控:1993至2012年,劉志庚利用職務之便,為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志茂、東莞市華瑞房地產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曾小華、新亞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張峻、深圳市慧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楓等單位和個人在股權收購、土地置換、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家人等收受財物共9817萬元。他當庭表示認罪,法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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