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一名記者因帶防彈背心入境泰國被捕,若罪名成立,他最高可面臨5年監禁。
央視中國國際電視台(CGTN)一名前往伊拉克採訪的英籍華裔記者鄭禮先(Tony Cheng),早前在泰國機場轉機時,因其行李中帶有防彈背心和防毒面具被泰國警方以違反「武器管制法」拘捕。他暫淮以10萬泰銖保釋。
與鄭禮先同行的德國記者表示,他們並不知道攜帶防彈設備需要許可證,之前他們亦曾多次攜帶防彈衣等物品前往伊拉克和阿富汗,從未遭到過泰國警方的攔截。
根據泰國《1987年武器管制法》,防彈衣和一個防毒氣面具都是受限使用的軍用裝備。如果法庭判決罪名成立,鄭禮先可能被判最長長達5年入獄的刑期。
2015年8月,香港網媒端傳媒的攝影記者關學津(Anthony Kwan),亦曾在曼谷素萬那普機場凖備登機返港時因行李中有防彈衣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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