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其中一宗牽涉5名男被告的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5名被告包括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無業漢陳紹鈞(47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及工人連潤發(25歲)繼續否認控罪共3項暴動罪。案發當日在現場執勤的督察表示,他到達現場發現有過百人聚集並不時用硬物擲向警方防線時,已覺得該處有人非法集結,惟當時未有一個發生暴動的想法。
隸屬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督察王霖今繼續作供,他接受盤問時,辯方質疑王只在口供中一次提及到當日有人投擲玻璃樽,王表示他的印象是警方向前推進時有人投擲硬物及玻璃樽,而當中大部分是磚頭。王另表示他在事後從新聞得知當日曾有交通警向天開兩槍;同事又遭辯方質疑他在高台上向人群發出警告時,只以刑事損毀、襲警及縱火警告示威者,而未有就非法集會及暴動作出警告。惟王指出他是按準則進行警告,他最初亦曾以非法集會警告現場人士。
負責拘捕首被告楊子軒的高級警員李耀雄供稱,當日負責在現場設立警方封鎖線,至早上約8時他有同僚發現有5名男子正一同步向封鎖線,形跡可疑,遂協助上前將他們截停查問。李在5人當中截停楊,並在其手機內發現有關於當日集會及燒雜物的相片,及後以非法集會的罪名將楊拘捕,惟不能確定有關相片是否由他人傳送給被告。
而當日拘捕次被告羅浩彥的戚健輝則表示,他在當時看到一行5人走向警方防線時表情慌張,5人更意圖繞過他的背後離開,他覺得可疑,故上前截查,並由他對羅作出調查。戚指羅向他表示「頭先我喺度同啲朋友睇人掟石同放火」,又在羅的手機發現有打破車窗的的士相片及一群人在毀壞路牌的片段,遂將其手機檢收及以非法集會的罪名將羅拘捕。
法庭下午傳召當日制服第三被告的警長趙卓威,表示他當日按長官指示負責在豉油街近通菜街向花園街方向向前衝驅散人群。當他跑過花園街,見到約30尺外有一名黑帽灰色格子衣服的男子用右手掟磚至他的右方,他一直尾隨該男子,直到該男子在轉入洗衣街時被絆跌,他便立即上前將其拘捕。辯方質疑被告轉入洗衣街至在街角被制服,其中有時間是被告不在趙的視線範圍之內,而且趙沒有在其記事簿中記下涉掟磚的疑犯是戴口罩及孭背囊,因此他看到的掟磚人士並非被告,惟趙不同意此說法,但亦同意他當日沒有檢回涉案的紅啡色磚。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2:15
更新時間: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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