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補習班立案時要提交教職員工真實名冊,一旦發生性侵、性騷擾等現象,補習班也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不過因為沒有罰則,這些規定常未落實。
當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開會討論「補習班性侵、性騷擾等違法事件頻傳之強化管理措施」,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台南市政府最近清查了幾家補習班,發現他們都沒有提交教職員工的真實名冊,難以比對是否有性侵、性騷擾紀錄者在補習班任教。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指,全國現在有18000多家補習班,但僅有52個稽查人員,平均每個人要負責355家。新北市有9個稽查人員,要查完管轄的2933家補習班,要3.7年。而台南市僅一位稽查人員,要查完管轄的補習班需17年。她認為,稽查人力這麼少,補習班管理遭遇重大問題。
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指,現在對於補習班的立案雖有規範,但因為沒有罰則,所以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因此,教育部希望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對於不遵守規定的補習班,可以罰款甚或撤銷立案,一旦修法完成,相關配套措施會在3個月內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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