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護理及促進計劃接受申請 撥款上限一般為120萬
2017-04-28 15:02食物及衛生局今日表示,為更有效發揮協同效應和提供更大靈活性,以支持醫療衞生研究和促進健康的工作,健康護理及促進基金已納入醫療衞生研究基金的範圍內,並改名為健康護理及促進計劃。 當局指,該項計劃撥款資助以實證為本的促進健康項目,透過提高公眾的健康意識,改變不良健康行為,以及締造健康生活環境,鼓勵市民選擇和維持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護理及促進基金和醫療衞生研究基金的整合,使獲資助的促進健康項目可以較大的規模推展,增加社區參與。 計劃釐訂了一系列可獲優先考慮的促進健康課題,並邀請申請人就該些特定範疇提交創新的計劃書。申請團體建議的促進健康工作須以科學實證和系統性的評估作為基礎。計劃非常鼓勵大專院校與社區組織合作,推展創新及以實證為基礎並可應用於本地社區的計劃。 每個項目的撥款上限一般為120萬元,時限通常為兩年。每名主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撥款申請 (一份新申請或一份重新遞交之申請)。主申請人必須代表非牟利機構、註冊社團、註冊非牟利團體轄下的組織、本地的大專院校或公立醫院。 所有申請將由健康護理及促進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的獨立專家評審,成員為醫療專業人士和專家、社區人士和政府代表。 評審準則包括與優先課題的相關性、建議中促進健康活動成效的科學實證、創新元素、評估項目效益的方案、項目的影響及可持續性、跨界別合作、改善社區健康的潛力、項目的可行性、申請所需撥款預算的理據,以及管理撥款機構和申請人的往績。 截止申請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下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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