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經理1萬元行賄司機 獲准保釋再訊 2017-04-21 16:56 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Previous Next 35歲的汽車銷售經理戴銘聰,涉嫌於2014年6月向室內設計公司前司機提供1萬元報酬,安排出售一輛13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遭廉署起訴一項「提供利益予代理人」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下周五再訊,期間准以2萬元保釋。 而接受利益的室內設計公司前司機司徒健群(53歲)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或需要於本案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蕭佩斐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3月通脹率1.3% 交通開支升幅最大 下一篇 將軍澳回收場男工人遭硬物擊中 頭部受傷流血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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