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代賣僱主呃車收賄款 押後至7月判刑 2017-04-18 11:02 案件今在觀塘法院審訊。 Previous Next 室內設計公司司機司徒健群(53歲)涉嫌於2014年6月代僱主出售一輛13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時,索取及接受共逾1萬元賄款,違反《防止賄賂條例》遭廉署起訴,被告承認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惟控方指同案另一名人士早前被捕,預計將於4月底提堂,而被告或需要於該案中作供,故希望押後判刑。裁判官終將判刑押後至7月18日,屆時將聽取辯方求情,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田心村懷疑謀殺案 案件押後下月訊 下一篇 台灣人入稟高院 追尖沙嘴君怡酒店東主7500萬元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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