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兩入口商判罰1.5萬元

2017-04-11 13:38

兩家入口商分別從孟加拉及斯里蘭卡非法進口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報稱在本港進行買賣或經本港轉運到內地,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1.5萬元。 去年9月,環保署在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2個貨櫃,櫃內載有大量廢印刷電路板,該2個貨櫃即時被退回來源地,環保署通知外地相關執法機構。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市值約共22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重申,廢印刷電路板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如水銀、鉛及鎳)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如不妥善處理會損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環保署按照《廢物處置條例》嚴格監管有害廢物的進出口,並一直着力打撃有害廢物非法進口本港,所有被截獲的貨櫃均會根據國際慣例退回來源地,並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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