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搭霸王車兼燒的士 判囚兩年 2017-04-10 13:27 男子今判囚兩年。 Previous Next 癮君子於去年8月7日因無錢繳付的士車資,以天拿水縱火燒車並下車逃跑,的士司機立即追趕男子,終在途人協助下成功制服男子,但的士被燒至只剩支架。被告陳煥明(28歲)早前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法官今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事件發生在空曠的道路上,未有人命傷亡,判囚兩年。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了解而分開」退出新民黨 田北辰:關係不在人情在 下一篇 已婚男涉騙姐妹花360萬 姐稱若非設計師不借錢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