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搭霸王车兼烧的士 判囚两年 2017-04-10 13:27 男子今判囚两年。 Previous Next 瘾君子于去年8月7日因无钱缴付的士车资,以天拿水纵火烧车并下车逃跑,的士司机立即追赶男子,终在途人协助下成功制服男子,但的士被烧至只剩支架。被告陈焕明(28岁)早前承认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法官今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事件发生在空旷的道路上,未有人命伤亡,判囚两年。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了解而分开」退出新民党 田北辰:关系不在人情在 下一篇 已婚男涉骗姐妹花360万 姐称若非设计师不借钱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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