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迷姦女同學 父親竟提3000元了事

2017-04-08 13:00

有其父必有其子?山東省濟南市,一名大學二年級的男大學生,竟然在相約女同學吃飯時下毒手迷姦,令對方意識不清的狀態下強姦,法院判定強姦罪成,其有期徒刑4年,但案中卻揭發男事主父親曾提出3000元了事,令人髮指。 事發於2015年6月底,女事主李菲表示,與男生張亮相識,結果吃飯時喝了一杯橙後,就覺得噁心、頭暈,他就趕着說要走,醒來時卻發現自己到了一個單位。原來男事主用指有說話要跟李菲談談,使開了李菲的室友,就這樣強姦了她,其間還說過在她身上花了錢,就要跟她發生關係,垃圾桶裏有兩個用過的避孕套。 事後,李菲由親人帶走,到醫院進行檢查,一路上竟然收到男方父親短信,提出賠償3000元,李菲拒絶了。一審宣判后,被告張亮提出上訴,認為與李菲強行發生性關係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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