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雜差」入屋打劫潛逃31年 無業男認兩項傷人罪

2017-03-27 12:07

潛逃31年的無業男聲稱聽從酒樓茶友指示,在1986年結黨持12吋牛肉刀及真槍,到油麻地一個單位,同黨展示假冒警員證件自稱「雜差」入門,無業男於是與同黨搶劫財物及斬傷事主夫婦。警方接報到場拘捕無業男,無業男缺席預審潛逃大陸,聲稱經31年後「用自己方式」回港自首。他今在高院承認兩項傷人罪,案件押後至4月3日判刑。 被告方俊雄(66歲)警誡下稱從茶友「朱仔」得知,因男事主「滾左偷渡來的女人」被妻子發現,妻子要求男事主趕走女人,該女人是「朱仔」親友,故慫恿被告一同「屈」男事主,被告因能分錢而同意犯事。求情指被告原在香港有家庭,潛逃國內再成家立室,因良心發現而自首。被告與香港妻子生下的兒子今到庭旁聽,重見父親,而被告另一項行劫罪暫留法庭存檔。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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