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林炳昌及大律師艾勤賢 (Kevin Barry Egan) 指《南華早報》刊出一篇誹謗兩人的報道,指二人於2006年被法庭分別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企圖披露受保護證人身份等罪名和判監,令讀者以為二人是罪犯,但文章無提及兩人事後已上訴得直及沒有案底。案件今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艾勤賢與南早達成庭外和解,而林炳昌將繼續官司,案件排期4天。
首原告林炳昌,次原告艾勤賢 (Kevin Barry Egan),三名被告依次是《南華早報》出版商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該報總編輯王向偉及撰寫該報道的記者Lana Lam。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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