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在港分公司、香港網絡電視台傳播集團,於前年5至9月拖欠5名管理層246萬薪金, 被5人循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但資方在勞審處頒令後仍未能於限期內支付。香港網絡電視台傳播集團、其公司董事楊蓓及顧問賈景堯違反發出61張傳票檢控,香港網絡電視台傳播集團、楊及賈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所有傳票控罪, 3名被告合共判罰37萬4千元。
辯方求情時指,香港網絡電視台傳播集團於2013年在港成立,於14年底出現阻滯故未能發薪,被告沒有預謀,並非意圖剝削員工。辯方指被告承認金額不少但只牽涉5名員工, 欠薪期平均不過半年,望能輕判。
男被告賈景堯在庭外為避記者拍照、拍打《星島日報》記者的手機,致手機損毀。
法庭記者:陳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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