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第三被告求情指是家庭支柱冀輕判 2017-03-16 17:15 薛達榮求情冀輕判。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去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案,三名被告港大女生許嘉琪(23歲)、學生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早前均否認一項暴動罪,法官裁定三被告暴動罪成立。 代表薛達榮的大律師梁耀煒表示,薛是家庭支柱,他辛勤工作,由廚房學徒晉升至廚師,再做到部門主管,其家人及前僱主均為他寫求情信,希望輕判。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 16:39 更新時間 17:15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跑馬地地下蓄洪池提早1年完成 節省6000萬 下一篇 【特首選戰】林鄭稱會參考八黨聯盟做法 與黨派溝通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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