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婦人涉於大埔家中以鐵搥襲擊其丈夫頭部,及後被控傷人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被告陳亞雙否認控罪。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丈夫有發惡夢的習慣,當時丈夫疑是因此突然咬着其手指,她痛極與丈夫激烈糾纏,才導致二人同告受傷。
住被告對面單位的鄰居袁嘉盈指,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她聽到被告家中傳來持續的爭吵、撞擊聲等,又有男人大叫救命,遂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要求開門不果,其後破門入屋。辯方向其指被告當時曾隔門向警員稱「好痛、起唔到身」而不能開門,並要求警員自行爆門入屋,惟證人稱沒有聽過此話,反說有男聲曾說「救命,快啲爆門,我就嚟死啦」。
而接報到場處理案件的警員表示,破門入屋後發現滿地鮮血,有一男一女躺在地上,兩人之間有一尺長的鐵搥。而被告警誡下曾稱「我都有用搥仔打我老公」。
被告下午出庭自辯,指其丈夫有發惡夢的惡習,當晚睡夢中她覺得頭痛,問丈夫是否又發惡夢時卻被扯下床,她與丈夫糾纏期間兩人撞到櫃子、玻璃樽等,兩人踩到玻璃碎片受傷,又多次一同跣倒地上,惟期間丈夫一直咬着她的手指沒鬆口,直至警員到場丈夫才終於放開。被告又指她從未說過上述警誡供詞。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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