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頒清盤令的JV Fitness Limited兩名員工涉嫌以欺詐手段,於2012年9月至10月期間,向顧客訛稱聘請指定私人教練費為5萬元,兩人又向公司出示一張虛假私人教練協定書,以令自己獲得利益。二人遭廉署起訴,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期間准以5000元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潘偉峰(33歲)及報稱健身顧問的蕭潤基(33歲),均
被控兩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根據控罪書顯示,有9名證人及52分鐘的錄影會面。
首項欺詐罪指,兩被告在2012年9月28至29日,向李瑪利偽稱一筆5萬元款項是她與JV Fitness Limited就聘請蕭潤基為指定教練簽訂協議書的費用,導致潘偉峰得益,或李瑪利蒙受不利。
另一項欺詐罪指,兩人在同年9月29至10月31日期間,向JV Fitness Limited訛稱一份私人教練協議書確實是由徐致誠先生與JV Fitness Limited簽訂的,導致潘偉峰得益,或令公司蒙受不利。
而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兩人於同年9月28至29日串謀使用屬虛假的私人教練協議書,及私人教練課程加入須知,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
法庭記者:潘琪慧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