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五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昨被判監20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指行賄與受賄同罪,涉案的李國寶及黃楚標未有被同時起訴,質疑律政司及廉政公署選擇性及針對性執法,違反《基本法》第25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條例,不公正及行政失當,今到高院提請司法覆核。
郭今於庭外指,香港是法治之都,但「我地今日咁就好似大陸一樣,淨係起訴受賄嗰個,行賄唔使嘅,咩幾多千億,邊個畀?冇人出聲」,如學了大陸的法律一樣。他認為李起碼應上庭作證,廉署因「很難」找李就放棄是不當的,「刑事(案)上嘅一個證人你話好難搵就唔搵,咁你以後搵唔到我你唔好告我喇」。至於廉署曾於庭上指因李不合作而不找他上庭,他指「個個都唔合作架啦」。
建議答辯人包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廉政公署白韞六專員、律政司辦公室及廉政公署。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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